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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安排

来源: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  作者: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   阅读:2087[字体: ]
内容提要:
        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学术型学位:总分要求340分,政治理论55分,英语一50分,数学一90分,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综合90分或信息安全基础综合90分。专业学位:总分要求340分,政治理论55分,英语二50分,数学二90分,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综合90分。
        本次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对公开招考考生拟录取人数:学术型学位13人,专业学位85人。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与录取学生人数比例为120%。
        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格。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考核采取笔试、上机测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40%,上机测试和面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考研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根据教育部《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和《2015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实施方案》(校研[2014]2号)文件精神,学校《关于做好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院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复试、录取工作原则
    1、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
    2、严格按照初试成绩确定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并实行差额复试。
    3、根据初、复试总成绩决定正式录取名单,并公示10个工作日。
    4、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各工作环节保证做到有章可循。
    5、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复试、录取工作组织领导
    1、我院成立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组织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我院招生计划及考生的初试成绩,拟定我院系复试分数线,制订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2、成立复试小组,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3、成立监察小组,检查我院在招生录取工作中对国家招生政策、法律、制度和纪律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对参与招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监督我院系的复试录取信息公示工作,公开咨询及申诉办法和联系方式,受理考生申诉,新生入校时监督资格复查工作。

三、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招生人数
    1、学术型学位:总分要求340分,政治理论55分,英语一50分,数学一90分,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综合90分或信息安全基础综合90分。
    2、专业学位:总分要求340分,政治理论55分,英语二50分,数学二90分,计算机科学专业基础综合90分。
    3、本次我院对公开招考考生拟录取人数:学术型学位13人,专业学位85人。
    4、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考生人数与录取学生人数比例为120%。

四、复试、录取工作具体办法及时间安排
    1、我院复试时间是3月13日至18日。
    2、参加复试考生名单见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附件,我院不再以邮寄等其它方式发复试通知。
    3、我院将按照专业进行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填报志愿、并于3月11日前发送到指定的邮箱。
    4、3月13日,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毕业证书原件(非应届生)或学生证(应届生),直接到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南一楼西侧438室)报到。报到时,每位考生需交复试费100元并领取银行记账凭证。考生的资格审查在复试报到时进行,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1)报到时,非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所在人才交流中心提供并加盖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出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并交复印件一份备查。
    (2)应届本科毕业生需交所在院、系加盖公章的在校成绩单(原件,红章,不能是复印件)和现实表现材料(明确说明政治思想表现、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复试政审表》见附件)、出示学生证。外校推免生需将加盖所在院、系公章的现实表现材料于3月14日前寄到研究生科,邮编:430074。
    (3)定向生需出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交工作单位同意委托培养的证明材料和本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4)同等学力人员必须提供国家考试机构或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8门以上本科主干课程成绩证明,含外语、数学成绩。
    (5)有论文发表或有科研成果及获奖的考生,请带上相关的材料及复印件,面试时上交面试小组。
    5、复试包括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外语听说能力以及思想政治品德等考核内容。
    (1)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采取专业课程考试、计算机操作能力考核、面试等方式进行。
    ① 专业课程考试:笔试、闭卷、2.5小时。在标准化考场进行,全程录像。考生报考专业是指去年在教育部网上报名时所报专业。报考计算机系统结构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是计算机系统结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报考计算机软件与理论、计算机应用技术、信息安全专业的考生笔试科目是数据库系统原理、算法设计与分析;计算机技术专业笔试科目是计算机系统结构、汇编语言程序设计、数据库系统原理、算法设计与分析四门课程中由考生本人任选二门。参考书如下:
    《计算机系统结构教程》,张晨曦等,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
    《80X86汇编语言程序设计》王元珍、曹忠升、韩宗芬,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数据库系统概论》第三版,萨师煊、王珊,高等教育出版社。
    《计算机算法基础》第三版,余祥宣、崔国华、邹海明,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
    ② 计算机操作能力考核是在Turbo C或VC环境下用C语言编程。
    ③ 面试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和综合能力进行测试。
    (2)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主要分三个部分:主考教师就考生的背景提问,考生做简要回答;考生听一段录音后,就相关内容陈述个人的观点;考生现场抽卷并阅读专业文献后,应根据考官要求复述相关内容并回答问题。
    (3)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事业心和责任感、人文素养等。
    (4)请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在3月13日报到后凭身份证、准考证到南一楼809机房签名,使用《SCL-90心理健康测试软件》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调查。
    6、录取
    (1)复试成绩采取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60分及格。其中外语测试成绩占20%,专业考核采取笔试、上机测试、面试相结合,笔试成绩占40%,上机测试和面试成绩占40%。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2)考研总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计算,其中初试四门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进行折算。
    (3)复试结束之后,在复试小组评出考生思想政治品德合格、复试成绩及格、体检合格的前提下,录取意见是根据考生考研总成绩排名情况由考生所报专业复试小组决定。不破格录取。
    (4)被录取考生签订《录取协议书》。
    (5)公示录取名单10个工作日。
    (6)学业奖助学金将于2015年9月进行评定。4月中下旬我院对所有非定向考生调档,非应届生须于6月份、应届生须于8月底前将人事档案完全转入我校,否则无法参与奖助学金申请。
    (7)6月20日中下旬发录取通知书。
    (8)按照发改价格[2013]887号文件规定:高等学校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必须缴纳学费。收费标准按照湖北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物价局暂未审定)。
    7、调剂
    (1)报考专业学位的考生不能往学术型学位专业调剂。
    (2)由于专业学位生源不足,需调剂并录取部分学术型学位考生为专业学位。若考生本人同意调剂,报到时,阅读《关于申请参加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的确认函》并签名。
    (3)因为我院生源充足,所以我院不接受报考外校或报考我校外院系调剂生。
    (4)报考我校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计算机学科的上线考生和计算机学院的上线考生一起参加复试,其中武汉光电国家实验室需要在报考计算机学院的上线考生中录取10人。
    (5)我校水电学院需要我院调剂生6名。
    8、3月14日下午,所有考生须到我校医院参加体检,体检时,考生需准备一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由考生自理。体检后, 医院统一将体检表交我院。未参加体检者不予录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9、日程安排
    (1)3月11日前,复试考生将《志愿表》发到指定邮箱。
    (2)3月13日8:00—11:50、14:00—15:00,复试考生到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报到。报到后,去南一楼809机房进行心理健康测试。
    (3)3月13日晚6:00,考生进行专业课程笔试。
    (4)3月14至18日,考生复试、体检、录取、签订录取协议书或专业学位录取协议书。复试地点等具体安排将在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宣传栏中张贴,请关注。
    (5)3月18日落选考生向拟调剂院系提出调剂申请,接收调剂的院系到研究生院招办(大学生活动中心A座303室)办理调剂手续,考生可准备到我校第二批进行复试的院系进行复试。考生也可向外单位高等院校或科研院所申请调剂,研究生院招办在收到对方的接受函后,办理相关手续。
    (6)3月20日公布拟录取名单,并在十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未经公示的考生不得录取。投诉地点: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投诉电话:027-87556058。
    10、本校地址:武汉市武昌关山口。乘火车抵武昌站,乘518、738 路公共汽车至关山口下车;乘火车抵汉口站后,乘地铁2号线到光谷广场站、转乘703等公共汽车至关山口站下车;乘船抵汉口港,乘轮渡过长江至汉阳门码头,转乘521路公共汽车至关山口下车。
    11、学校接待服务中心可提供住宿,费用自理。

                                                           计算机学院研究生科
                                                              2015年3月9日

   以上资料由华中科技大学考研网收集整理,备考2016年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同学请参考复习。了解更多华科外国语学院考研信息请查看华中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2016年考研信息汇总,我们收集整理了华科近年的考研信息供同学们参考。